福音所指的護慰者、真理之神,就是指「聖神」。聖神為耶穌作證,我們也要為耶穌作證,這任務為當時的宗徒或基督徒,可說容易,因為他們很多人曾親自看見過耶穌,但困難之處在於是否有勇氣,承認自己與耶穌有關係,猶太人會如何對待這些見證人呢?他們要預算受不友善的對待或取笑。
但聖經不只是記載當時發生的事情,總是在今天仍給我們訊息,我們如何看待耶穌這邀請呢—你們也要作證?從今天的經驗來說,我們連耶穌也沒有真實見面,憑什麼為祂作證呢?事實上,我們所領受的「入門聖事」為我們很有意思,除了聖洗,還有堅振和聖體聖事,而堅振聖事,就像當年宗徒經歷聖神降臨一樣,充滿信心勇氣,宣揚福音。
若我們只將福音的內容告訴其他人,那麼,他們倒不如直接閱讀聖經,為何還需要我們作證呢?我們生命中經歷耶穌與我們同在,不論在我們高興時、憂愁是、無助時,祂都是以不同的形式,透過不同人的說話陪伴我們,激勵我們,讓書本上的信仰成為活生生的信仰,這才叫「見證」。
因此,我們應先顯示與耶穌的關係,我們習慣在什麼時候想起耶穌或祈禱?很簡單的,可以在快樂時,向耶穌說一聲「感謝」;在憂愁時,向耶穌說一聲「請你扶助我」。當你累積一定的經驗,再讀聖經時,所領略到的便不只是門徒的經驗,而是你親身的經驗,分享耶穌在你生命中的角色,便是為祂作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