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告訴你們: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,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,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裡。在小事上忠信的,在大事上也忠信;在小事上不義的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那麼,如果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信,誰還把真實的錢財委托給你們呢?如果你們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,誰還把屬於你們的交給你們呢?沒有一個家僕能事奉兩個主人的: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,或是要依附這一個而輕忽那一個: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。」愛財的法利塞人,聽了這一切話,便嗤笑耶穌。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在人前自充義人,但是,天主知道你們的心,因為在人前是崇高的事,在天主前卻是可憎的。
路加福音 16:9-15
「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。」這句說話似乎已將世俗的和神聖的事物劃分。然而,耶穌不是要我們遠離金錢,人必須要靠自己勞力賺取所需。只是,若我們把錢財當成主人,我們便成為金錢的奴隸,所有的思想行為都是為錢出發,那還有空間去事奉天主嗎?
不過,在教會內,未必會明顯見到以金錢為主人的,但卻很大機會見到在人前自充義人的法利塞人,他們在人前做自以為崇高的事,內心卻充滿虛偽和批判,這樣的人,在天主前是可憎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