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陣子搬屋,在執拾屋企的雜物時,最多問自己的問題是,「這件物件要保留,還是要捨棄呢?」而最多講的一句話,是「唔捨得」。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這些經驗?我們身邊的確有很多東西很有紀念價值,也確實是心頭好,要作捨棄的決定真的很困難,最終我們總想掌握自己所擁有的一切,如果樣樣都捨棄,也似乎不是人的基本取向。
進而之,若捨棄物件已經如此困難,更何況要捨棄的是自己的生命,相信必須要有很大的說服力,才可以使人為之捨身。耶穌基督就是為了愛世人而被釘在十字架上犧牲的,他所「捨」的是自己的生命,而所「得」的是使世人可以擺脫死亡,在他內可以獲得天主義子的名份,與他一起分享永恆的生命。而他在福音中就是要求我們跟隨他,捨棄自己而選擇他,唯獨選擇他。這種克己幫我們擺脫罪和魔鬼的誘惑,使我們不容易陷入兇惡之中,即脱免死亡的枷鎖。
身為基督徒就是要跟隨主捨棄自己作祭獻,雖然每人也不是必然要殉道,不過樞機主教的紅衣正正表明甘願為了信仰而捨身的一個標記,既是尊榮,也是謙遜。為此,求主也幫助我們盡力在日常生活中學習捨棄自我,活出基督,成為主所喜悅的祭獻。亞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