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圣言及反省

人有自由拒絕『永生』

Apr 29, 2026
耶穌呼喊說:『信我的,不是信我,而是信那派遣我來的;看見我的,也就是看見那派遣我來的。我身為光明,來到了世界上,使凡信我的,不留在黑暗中。無論誰,若聽我的話而不遵行,我不審判他,因為我不是為審判世界而來,乃是為拯救世界。拒絕我,及不接受我話的,自有審判他的:就是我所說的話,要在末日審判他。因為我沒有憑我自己說話,而是派遣我來的父,他給我出了命,叫我該說什麼,該講什麼。我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;所以,我所講論的,全是依照父對我所說的而講論的。 若望福音 12:44-50




『永生』一詞,在《若望福音》出現過17次。第一次在耶穌與尼苛德摩對話結束時,耶穌說:「正如梅瑟曾在曠野裡高舉了蛇,人子也應照樣被舉起來,使凡信的人,在祂內得永生」(若3:14-15)。這是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要如何受難而說的,相信比在斐理伯的凱撒勒雅向門徒預言受難復活還要早(瑪16:21)。雖然沒有提及『復活』,但訊息非常清楚,就是『永生』。接著,若望寫下後世基督新教經常引述的金句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」(若3:16)。
在《新約》27本書裡,『永生』一詞在其中13本出現過50次。《若望福音》以外的12本書,『永生』一詞出現最多不超過5次,惟獨《若望福音》17次,可見『永生』是若望宗徒經過千錘百鍊得來的福音精髓!究竟『永生』是甚麼意思呢?是『不死』嗎?不是,在耶穌復活拉匝祿的神跡中,祂已經否定了這樣理解『永生』(11:37)。事實上,復活後的拉匝祿仍要再死,否則今天我們便有一個差不多2000歲的,耶穌所愛的朋友(11:3),正在為耶穌作見證,有誰還可以拒絕信耶穌呢?
倘若『永生』不是『不死』,那又是甚麼呢?後來在最後晚餐,耶穌以『新約大司祭』的身份向天父祈禱時說:「永生就是:認識祢,惟一的真天主,和祢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」(17:3)!這樣,耶穌清楚明白地指出,認識耶穌基督,並藉著祂而認識天父(14:6),便得以享受/分享上主天主永恆的生命!所以耶穌在今天的福音選段裡說:「無論誰,若聽了我的話而不遵行,我不審判他,因為我不是為審判世界而來,乃是為拯救世界」(12:47; 3:17)。
親愛的兄弟姊妹,耶穌無意審判世人,分別送他們往天堂或者地獄。天主是自由的,因此天主按自己肖像所造的人類(創1:26)也享有自主自由。天主不會做自相矛盾的事,所以祂尊重人類的『選擇自由』,這是人類負有倫理責任的基礎。耶穌向世人宣講『永生』,宣講祂自己就是『永生』(若5:26; 6:35; 11:25; 14:6; 17:3),接受的人便得享『永生』;拒絕的人,自己選擇與『永生』絕緣,與人無尤。亞孟。
天主保祐!